《2024年秋收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指导意见》由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发布,旨在确保秸秆高质量还田和还田地块的科学管理。以下是部分内容介绍: 东北地区低洼高湿地块处理:对低洼高湿地块在秋收前及时开沟、清淤,排出田间积水,便于秋季机械收获和秸秆粉碎作业。个别积水无法或严重倒伏而无法进行机械收获的地块,不宜秋季实施秸秆还田。秸秆粉碎作业:选用加装秸秆粉碎抛撒装置的联合收割机,收割时将秸秆就地粉碎、均匀抛撒,水分过多的地块建议选用履带式联合收割机。平均留茬高度≤10 cm,在风蚀严重地区,秸秆全层覆盖地块可适当增加留茬高度至20 cm以上。深翻与覆盖还田秸秆粉碎长度≤15 cm,粉耙及碎混还田秸秆粉碎长度5 cm左右,呈撕裂状,粉碎长度合格率≥95%,漏切率≤1.5%。玉米秸秆还田方式 翻埋还田:适用于东北东部区域,耕层较厚、不易发生春旱的平川地块,以及受洪涝灾害淤泥郁闭地块。翻耕深度≥30 cm,耕深稳定性变异系数≤10%,立垡率≤3%,回垡率≤3%。 条带覆盖还田:适用于东北西部偏旱区域,以及东北东部耕层较薄、易春旱的岗地。选用条带耕作机一次完成秸秆归行、深松、灭茬碎土和收土成垄作业,播种带40—50 cm,秸秆归行带80—90 cm,深松深度≥25 cm、灭茬碎土深度10—12 cm。 碎混还田:适用于东北东部区域各种土壤类型及生态区。使用联合整地机械或采用深松机和耙地机械,深松作业深度达到30 cm以上,以打破犁底层为准。水稻秸秆还田方式 翻埋还田:适用于东北耕层较厚的稻田区域,以及不积水的田块。翻耕深度25 cm以上、漏耕率≤2.5%、重耕率≤5%。 旋耕还田:适用于东北耕层较薄的稻田区域。土壤含水量在25 %以下时,采用常规旋耕机进行旱旋作业,旋耕深度12—15 cm,漏耕率≤2.5%,重耕率≤5%。 黄淮海地区排涝清淤:对出现涝害的地块,尽早排涝降渍、清淤散墒,尽快恢复农机通行以及作业环境。优先选用履带式农业机械,也可将轮式农业机械改造为半履带式农业机械,或加装一对驱动轮胎,增加接地面积。秸秆粉碎作业:选用带有秸秆切碎和抛撒装置的联合收割机,一次完成玉米收获和秸秆粉碎抛撒等作业工序。玉米秸秆粉碎长度5 cm左右、呈撕裂状,留茬高度≤8 cm,粉碎长度合格率≥95%,抛撒不均匀率≤20%。秸秆还田作业 深翻还田:机械动力应选用15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为牵引动力,选用多铧式犁一次完成深耕、混匀、翻埋等多道工序。耕深≥25 cm,耕深稳定性变异系数≤10%,翻埋秸秆覆盖率≥90%,重耕率和漏耕率≤1%,立垡率、回垡率≤3%。 旋耕还田:可用旋耕机将地表的玉米秸秆混埋入土,耕深≥15 cm,深旋作业使用旋耕压实一体机将秸秆深旋入土,耕深≥25 cm;耕深合格率≥90%,碎土率≥60%,根茬破碎率≥90%,地面平整度≤5 c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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