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7月1日,美国加州圣克拉拉高等法院的陪审团裁定,谷歌公司未经用户许可滥用安卓手机用户数据,需向加州的安卓手机用户支付超过3.146亿美元赔偿金(约合人民币22.8亿元)。相关介绍如下:案件背景:这起集体诉讼可追溯至2019年,原告为加州安卓用户代表团体,代表约1400万加州居民。原告指控谷歌自2014年起在安卓系统中植入隐蔽机制,即使用户未主动使用任何谷歌服务,设备仍会持续向谷歌服务器发送包括设备标识符、地理位置、应用使用习惯等敏感信息,用于定向广告等商业用途,且用户无法通过常规设置彻底关闭数据传输。判决结果:陪审团认定谷歌的行为构成“未经用户有效同意的数据窃取”,支持原告观点。根据判决,赔偿金将按比例分配给201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期间使用安卓设备的加州居民,每位用户可获赔偿约12-15美元。此外,谷歌还需在未来5年内每季度向加州司法部长提交数据收集合规报告,并接受第三方审计机构监督。谷歌回应:谷歌发言人表示“强烈反对裁决”,并宣称将上诉至加州最高法院。谷歌认为安卓系统开源架构下,设备制造商对系统定制负有主要责任,且用户可通过“谷歌账号设置”管理数据共享范围,同时强调其数据传输服务对安卓设备安全性、可靠性等至关重要,称陪审团误解了这一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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